新州房产研究所称:压低报价在新州不存在
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9月18日 新州房产研究所负责人Tim Mckibbin指出:压低报价这一问题在悉尼房产市场上并不存在。但有为购房者经纪人不同意这一看法,认为这一问题在悉尼有上升的势头,尤其是在一些南部郊区。
Mckibbin先生后来还指出:维多利亚州这种情况要严重得多,有一家机构登记出售的房产最终的保留价格比报价高15万澳元。然而,在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办公室对一些经纪人进行了“审核”,并证明压低报价在新州不是问题。
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所的一位发言人指出:过去两年中有关压低报价的投诉并不多,虽然2009-2010年交易所收到51份这样的抱怨,但没有任何经纪人被投诉。她说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针对压低报价,但有法律禁止地产经纪人误导性营销。
2002年颁布的房地产股票经纪人法规定:经纪人在进行房产出售宣传的时候,不能提供错误的报价、或故意低估房产的价格。违者可以处以2.2万澳元的罚款。只有初始价格和最终的保留价格存在“非常大差距”的时候,经纪人才会被认为触犯此规定。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楚的区别经纪人压低报价和受购房者过多的因素驱动最终的房价和报价存在较大差距这两种情况。'
Mckibbin先生说:“不排除新州的房产市场上也有小部分的经纪人为追求收益做出这种行为(压低报价),但这一定是小部分,不会对整个市场造成困扰。”然而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购房者经纪人说,随着新州房产市场升温,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并呈加剧状态。
该经纪人还指出:压低报价是最常见的东部郊区,有十分之一的销售活动受到影响。报价比销售价格低20%-25%的情况并不少见。
Mckibbin先生说:“在房产市场处于上升趋势的时候,总会出现很多指控压低报价的控诉,这是因为最终成交价和初始价格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可能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压低报价的问题又引起大家的关注,是因为房产市场正在复苏。”(Wendy)
英文版:http://smh.domain.com.au/real-estate-news/underquoting-not-a-problem-in-nsw-20120917-262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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